(甲)德国租借权,暨其他关于山东省权利之缘起及范围。
(一)租借之缘起。(二)租借地之范围。(三)德国之路矿权利。(四)中国之铁路警察权。(五)德国对于铁路借款之优先权。
(乙)日本在山东军事占领之缘起及范围。
(一)日本之对德宣战。(二)日本军队在租借地,及百里环界以外之龙口地方登岸。(三)中国宣言划出特别行军区域。(四)日本收管青岛之中国海关。(五)日本对中国二十一条之要求,暨一九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关于山东省之条约。(六)沿铁路之日本民政权。(七)一九一八年九月二十四日之铁路借款草合同及换文。即济顺及高徐两路草合同。
(丙)中国何以要求归还?
(一)胶澳租借地,素为中国领土中不可分拆之一部分。从前中德租借条约中,本有主权仍归中国之明文,今德国既放弃权利,当然归还中国,以彰公道。(二)胶澳居民,种族语言宗教,均完全属于中国,既得脱离德国关系,自不愿再属他国。(三)山东为中国文化所肇始,孔、孟两圣贤,诞生此地,人民称为圣域。胶澳为山东属境,既得由德国收回,何能辗转让人?(四)山东居民稠密,不能再容纳他国人民。前时德国逞横暴势力,据有胶澳,今彼既遭天忌,自弃权利,山东百姓,方庆其苏,不堪再受他国朘削。(五)山东一省,备具中国北部经济集权之要则。胶澳地居海口,尤关重要,将来必成为中国北部外货输入土货输出之要路。若植立外国势力范围,适与门户开放主义,互相背驰,中外通商,必交感不便。(六)胶澳为中国北部门户之一,胶济铁路,至济南接津浦,可以直达北京,即自旅顺大连至奉天,直达北京之铁路,亦与胶澳相近。中国政府为固圉计,久欲杜绝德人之蟠踞青岛,今经德人放弃,中国深愿收回此地,自巩国防。(七)和平大会中,以该租借地及附属权利之问题,悉还中国,不特德国肆意横行之罪恶,藉以矫正,且各国在远东之公共利益,亦借以维护。否则山东人民,前拒后迎,势必不乐,或致激成剧烈之行动。即他国亦必与将来移转权利之国,互相龃龉,是与日本攻击青岛时,宣言巩固东亚长久稳固和局之用意,难以相容。亦与英日同盟之宗旨,所谓护中国之独立完整,守各国在华商工业机会之原则,亦不相符合。何以彰中外之大信?何以保远东之永久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