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小姐批评得对,我从不曾爱惜过签字笔,甚至从未想过要爱惜。即使对我的工作来说不可或缺,我却从未真正在意过它……额,它们。这当然不是签字笔的错。
所以此刻,我正屏气凝神回想笔对于我的意义。
我记得曾经有那么一支钢笔,是小学一年级的班主任李老师送给我的。那时我是借读生,又黑又瘦,总是脏兮兮的。因为学习还不错,可能也因为远离父母,所以李老师对我格外照顾。记忆中的李老师短发半卷,很干练,脸总是红扑扑的。有一次我肚子疼,李老师送我回家,把我背上三楼时,已经累得气喘吁吁,满脸通红。也说不准“红扑扑”就是那一回留下的印象。毕竟年代久远,对于一件事一个人的记忆会模糊幻化成一系列毫无关联、一闪而过的场景。二年级下学期,爸爸决定带我回老家上学。最后一天上课的时候,李老师走过来,把一支钢笔塞在我铅笔盒里,说让我留个纪念。那是一支普通的英雄牌包尖钢笔,不透明的塑料笔管,电镀银色笔帽。遗憾的是,我不记得那支钢笔的结局了。推测起来,大约对老师礼物的珍惜最终也没能敌过我丢三落四的性格,好在记忆还留着。
阿木的钢笔 成成 摄
这些是我对李老师的全部记忆——肚子疼和一支钢笔。
现在市面上依然能见到那种钢笔。有一次我看到正上小学的侄女拿回一支,说是老师发给她们练字用的。我后来也买过两支,很轻,有点划纸,觉得不如我小时候的好用。不知是价格太便宜所以工艺变差了,还是我对钢笔的要求变高了。不过,侄女可能不同意我的意见,老师发的钢笔怎么会不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