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我觉得你这话有毛病。除着惊叹语类和谐声语类之外,语言又何尝不是人意制定和习惯造就的呢?比如想到“饭桶”或说到“饭桶”时,这两个字音(离开文字符号来说)和它所指的实物也并无必然关系。它本来也还是一种符号。“饭桶”两字的声音固然可以用许多可能的符号来代替它,叫做“饭桶”的实物也可以用许多不同的声音来代替它,在印度、波斯、英国、俄国各国中它各有各的名称,便是明证。我们要知道,写下来或印下来的符号模样是文字,未写未印以前口里说的声音和心里想的符号模样也还是文字。
褚:你这话大体不错,不过分析起来,也还有毛病。未写未印以前口里说的声音,或是心里想到的符号模样,就其为独立的声音或符号模样而言,还是文字,但是还不能算语言。语言是由情感和思想给予意义和生命的文字组织。这种文字组织因各时各境的情感和思想而得意义和生命,对于那种情感和思想就不能说是“符号”。如果要用比喻来说明,它只能说是“征候”(symptom),如咳嗽吐血对于肺病为征候一样。征候与病有必然关系,符号与所指事物则无必然关系。语言所用的文字,就其为文字而言,是人意制定的,习惯造就的;语言本身则为自然的,创造的,随情感思想而起伏生灭的。我们不能因为语言所用的文字是人意制定的,习惯造就的,便说语言本身也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