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时候都不要以这样的话开头:“我来给你证实一下。” 这不好。这实际上等于说:“我比你聪明。我跟你一说准能让你改变自己的观点。” 这是一种挑衅行为。它能使对方在你刚同他谈话时就反对你的意见。
即使在最有利的情况下你也难以改变别人的主张。何必自找难堪呢? 如果你想论证些什么, 你就要尽量使人不知道你的意图。说得巧妙点, 不要让对方发觉你在试图说服他。
假如某人提出一个主张, 你认为不对或确信是错误的, 再好不过的方式是这样对他说: “我不同意你的意见, 但我的看法可能也是错误的,我是经常犯错误的。如果我哪里说得不对, 请你给予纠正。咱们共同实事求是地分析一下。” 这是很有魔力的话。任何人任何时候都不会反对这种说法。
倘若你勇于承认自己难免犯错误, 就永远不会陷入窘境, 也会使对方像你一样开诚布公, 促使他承认自己也难免犯错误。
假如你明明知道某人有错误, 于是就直截了当地给他指出, 那结果会怎样呢?
C 先生是纽约市的一个年轻律师, 前不久, 在联邦最高法院审理一宗涉及巨款和违法的重大案件时他出庭辩护。该律师发言时一名法官对他讲: “根据军舰制造厂限制条款, 你的当事人应判6 年刑, 难道量刑不当吗?” C 先生停下来, 看了法官一眼, 尔后开门见山地说: “尊敬的法官, 这种条款是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