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三位译者都忽视了庄子的审美阶序,忽略了“道”是高于“物”的审美范畴,对庄子贬“物”而扬“道”的主旨没有认知,从而在理解文章的主旨上偏向了抬高“物”的价值,侧重于对“物”和“物论”的阐释,对庄子审美思想的传译有所降格:
1.理雅各的理解:调和“物论”
理雅各在英译《齐物论》的序言中,先是批评了第一位《庄子》的英译者巴尔福,认为他把题目译成“Essay on the Uniformity of All Things”是不正确的,是对文章主题的误解。理雅各说中国的评论家们对篇名的解释都与他自己的翻译一致,那就是第二个和第三个词“物论”是连在一起读的,意味着“关于物的论述”,英文的对等词是“争论(controversies)”,“物论”二词同属“齐”管,“齐”是动词,意思是“使和谐(harmonizing)”或“调和(adjusting)”。他又引明朝张学士补注的话:“庄子的‘物论’是指不同学派观点不同,互相争论不休”。 张学士认为如果各家接受庄子指出的方法,那么就会“物论齐”。理雅各接着说:“因此这就是我们作者的主旨。……‘道’是争论的灵药,运用‘道’,不同的观点就会溶解掉。”[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