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僵持过程中,秦方远感到非常无奈,直觉告诉他,这样做非常不符合规范。虽然之前的几个项目没有做尽职调查,但那也就是几百万元的事情,这个涉及5000万元的项目,怎么能不做尽职调查呢?
根据签署的投资协议,超过500万元的投资必须得到董事会批准,投资方董事有一票否决权。秦方远想通过董事会理性的声音来干预张家红的一意孤行,这样对公司、对股东,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的。
张家红也许揣摩到了秦方远的心理,说:“你只管执行,任何投资行为都会有风险。现在是什么时候?时机不等人啊!董事会方面我会去说服他们。我只要一个字:快!”
张家红最终没有聘请中介机构,而是派了法务经理赵宇和财务部胡冬妹及其同事一共三个人赶过来,而且限定了期限。
秦方远只好安排抽样调查,主要是调查三个方面:一是媒体资源是否有对方提供的那么多,查证数据的真实性,还有合同期限。二是抽查对方媒体资源在什么地域、什么楼盘,五星级和三星级不一样,这决定着消费的对象和能力不一样。越高档的地方价值越高,合同也越难啃。三是抽查对方客户满意度,是否真实投放,是否对投放满意,是否有继续投放的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