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脱口而出:“为什么?”
我是存心想看看这个年仅十六岁的少年都是怎么说服顾客买车的。
他好像这才正眼看我般,对我轻轻地勾起嘴角,只是说了一句:“这辆很好,也很适合你。”
他说话的时候一点都不专注,但不知为何有种让人心跳的魔力。
我想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发现,我喜欢上了他。
若不是因为喜欢,怎么会在后来每次见到他开着自行车飞檐走壁时,一颗心高高提起又落下。
后来,当我告诉他,我早就在电视上见过他,我能遇到他也是因为我把自己的旧自行弄坏了时,他吻了我,对我说:“我们一起吧。”
我们一起吧。
年轻的时候,我以为这是世界上最好的诺言,他经得起时间风霜经得起岁月变迁。我甚至不屑问一句:“你喜欢我吗”
他或许有点喜欢我的,不过,比起我,他更喜欢他的生活方式,他热爱的极限运动。血液里甚至流淌着暴力的因子,讲哥们义气,我曾听说他和别人打架,打断过别人两根肋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