瞎子的病不是消炎膏治得好的,他又回到吉约姆树林山坡下,逢人就讲药剂师的膏药不管用,讲得奥默先生进城的时候,不得不躲在燕子号班车的窗帘后面,免得和冤家狭路相逢。他心里恨透了瞎子。为了自己的名誉起见,他使出了浑身的本领,要用暗箭伤人,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可见他的城府之深,心肠之狠。接连六个月,可以在《卢昂灯塔》上读到这样的花边评论:
无论哪一个到土地肥沃的庇卡底去的人,不会不在吉约姆树林山坡下看到一个满脸疮疤的叫花子。他缠住你不放,逼得你没办法,简直是要旅客留下买路钱来。难道我们现在还是中世纪的野蛮年代,可以允许亡命之徒把从东方带回来的麻风和癞疮,公然展示在光天化日之下?
或者是:
虽然法律明文规定,不得流浪乞讨,但是我们大城市的近郊,还是不断受到成群结队的乞丐骚扰。我们有时也可以看到他们单独行动,但这并不是说,他们就不成其为危险人物了。我们的市政当局对此做何感想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