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016年,30个省(市、自治区)产业—就业协调系数变化率、协调系数关于高铁可达性的弹性如图6-9所示。
图6-9 2008—2016年30个省(市、自治区)产业—就业结构协调系数变化率及高铁弹性
图6-9数据显示,从协调系数变化率来看,2008—2016年,高铁可达性改善程度“高”的一类地区中,湖北、贵州协调系数降低,表明产业—就业结构协调性变差;其他地区协调系数提高,提升幅度最大的地区是河南,为0.148,最低的地区是北京,为0.001。高铁可达性改善程度“中”的一类地区中,广西、甘肃协调系数降低,表明协调性变差;其他地区协调系数提高,提升幅度最大的地区是江西,为0.104,最低的地区是福建,为0.045。高铁可达性改善程度“低”的一类地区中,宁夏协调系数降低;其他地区协调系数提高,提升幅度最大的地区是黑龙江,为0.278,最低的地区是天津,为0.051。三类地区结构协调系数变化率均值分别为0.036、0.051、0.135,第三类地区协调性变化幅度最大,第二类地区次之,第一类地区最低。
从地区产业—就业结构协调系数关于高铁可达性的弹性来看,2008—2016年,高铁可达性每提升1个单位,高铁可达性改善程度“高、中、低”的三类地区对应结构协调系数分别平均变化0.038、0.098、1.047个单位,表明第三类地区产业—就业结构协调性对高铁可达性变化最为敏感,第二类地区次之,第一类地区最不敏感。高铁可达性改善程度较低的地区可以利用高速铁路发展较大幅度提升地区产业—就业结构协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