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
这种奇怪的问句是什么玩意儿。
洛时雨已经被庭审的压力压懵了吗?
不过、不过、不过……等一等,就算是疑问句,这是不是也意味着洛时雨主动认输了?
我之前的猜测,全都搞错了吗?
※
证据环节,质辩环节。
贺小兰的战法越来越扎实,给人一点还击的希望都没有。
门禁出入提取。
相关证人的目击报告。
残留物提取——洛时雨也不是纯粹的笨蛋,她不会笨到连便当盒上的指纹也不擦,可是贺小兰硬是从尉迟语嫣的寝室里弄到了一根不属于语嫣(当然也不属于我!)的发丝,正好是洛时雨的,简直是让人哑口无言。
录像提取——虽然无论是烹饪社还是女生寝室,案发现场都没有直接的摄像头,但是周围拐角的影像相结合起来,还是成了洛时雨罪行的佐证。
除此之外还有最厉害的,之前就已经提过的,对于网购记录的抽取。
“根据我方在互联网上搜集到的,犯人所使用的宵夜牌迷你触发型礼炮,总共有11条商品记录,总计37条指向我市的售卖记录……”
“啊,嘛,其实我有一点不太理解啦。”
正在台上贺小兰陈述的时候,台下周坤也在悄悄地说风凉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