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文的学说,据现有的《尹文子》看来,可算得当时一派重要学说。尹文是中国古代一个法理学大家。中国古代的法理学乃是儒墨道三家哲学的结果。老子主张无为,孔子也说无为,但他却先要“正名”,等到了“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地位,方才可以“无为而治”了。孔子的正名主义已含有后来法理学的种子。看他说不正名之害可使“刑罚不中,……民无所措手足”,便可见名与法的关系。后来墨家说“法”的观念,发挥得最明白。墨家说“名”与“实”的关系也说得最详细。尹文的法理学的大旨在于说明“名”与“法”的关系。《尹文子》说:
名者,名形者也。形者,应名者也。……故必有名以检形,形以定名;名以定事,事以检名;(疑当作“名以检事,事以正名”)……善名命善,恶名命恶。故善有善名,恶有恶名。圣贤仁智,命善者也。顽嚚凶愚,命恶者也。……使善恶尽然有分,虽未能尽物之实,犹不患其差也。……今亲贤而疏不肖,赏善而罚恶。贤、不肖、善、恶之名宜在彼;亲、疏、赏、罚之称宜在我。……名宜属彼,分宜属我。我爱白而憎黑,韵商而舍徵,好膻而恶焦,嗜甘而逆苦:白、黑、商、徵、膻、焦、甘、苦,彼之名也;爱、憎、韵、舍、好、恶、嗜、逆,我之分也。定此名分,则万事不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