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乔费尔毫无办法地勉强耸耸肩,说这回遇上了强劲敌手,语句中大有奉承之意。然后,突然话锋一转:“本人对耗费大量精力的仲裁方式从来就没好感。据我所知,日本的法院非常公正,因此我提议今后倘有纠纷,就由日本法院来判决。”
这个日方公司却非常爽快地答应了。这正是乔费尔的陷阱,而日方之所以如此爽快,一是因为不清楚有关法律,误以为在本国打官司对己有利,二也可能是出于对自己老是摇头的态度而不好意思。
既然对方已经中计,乔费尔大功基本告成,没必要为前面的问题费更大的口舌。于是乔费尔便提出了折中的办法,即一旦将来发生纠纷,三洋公司也得承担部分责任,但具体承担金额届时再定。
对此,三洋公司当然欣然同意。
在这场谈判中,乔费尔虽然表面上接二连三地让步,看似被动,却显示了自己对谈判的诚意。实际上是一串虚招下藏着的一把利剑,最后对方终于中计。
最后的一个问题就是价格问题。起初,日方的要价是单价为2000日元。乔费尔的还价是1600日元,便又再一次陷入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