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英国法律规定,带回英国的“收入”和“资本收益”需要纳税、并没有提到“资本”,而他带回英国的就是“资本”!
汉斯·劳辛把从国外取得的收入存入外国银行、生出的利息转移到另外一个户头里,这样就不用缴纳利息税了,并且还可以把几百万几百万英镑的资本带进英国而继续不用缴纳一分钱的税,因为这些钱不是“收入”,也不是“收益”,是“资本”。
除此以外,汉斯·劳辛还自己给自己贷款以逃避税收。
税法面前无法做到人人平等
与汉斯·劳辛相比,如果说他的策略是避税——根据法律法规钻空子,那么我国企业的逃税漏税简直就是赤裸裸的。
发生在我们周围的大量事实表明,许多情况下行政权力每每凌驾于税收法治之上。凭借某领导批的一张纸条或一个电话甚至不用任何暗示,一家企业的税收负担就可以被减被免;地方政府开个市长办公会,成百上千万元的税收资金就可能改变了流向!在我国各地,你经常会看见拥有千万资产、开着豪华私家车的老板尽量不用缴一分钱的个人所得税。某市地税局随机选择四家民营企业进行纳税评估,结果却发现,这四家企业老板的月工资无一例外都不到3000元(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原来,这些老板们吃喝玩乐的费用全部算在了企业账上,差旅费报销单中居然还有儿童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