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带回去的这些东西做了一个小买卖。那只保管箱靠墙摆着,计算机用来算账,自来水笔摆在盒子里,镶饰的餐具,还有那好几码的美国布料:上头有自由女神的图案,四角绘着美国独立时的国家元首肖像,每块布上绣满了白、蓝两色的星星——这一切都是五年来为了最终返回故乡而收集的;凡是在他家乡那带父老们可能感到新奇的东西他都选了存起来,当然,他本可以自移民区中流传,天晓得自何处冒出来的二手破烂货中挑选的。
因此,他这个本来靠帮工谋生的人,如今摇身一变成了卖各类货品的老板了。他这些念头全都是由那只保管箱所勾起的;他立意开店,并没有任何其他理由。他感觉自己几乎是发了大财,因为他口袋里的钱全是外国货币,兑换了之后,会有一大笔硬币的。有了这般的盘算,随时随地都会使他坠入沉思。每次用手指摸弄口袋里那块红色的水晶都会让他感到一阵孩子气的喜悦。他开始视它为护身符了。它成了那种我们珍藏了一辈子的无用的物件,从来狠不下心来将它舍弃,最后变成自己生命的一部分甚或传家之宝。一心保管或珍藏的重要物品可能失踪,但是我们前面说的这种东西却从不会遗失,我们的心会不时回去查看的。比方说,没过几天,那块水晶就让我们这个移民想起了他启程返国的那天,那辆计程车的内部装饰,那些街道,就像剧终时背景垂幕慢慢卷起,留下遥远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