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的地方我只熟悉巴黎,”她说。“可我又受不了那儿。”
她眼睛睁得大大的,一直盯着洛克。他低下头,脸扭向了一边。
“巴黎,不!”他说。“置身于爱的宗教[168]、新近的主义和新的转向耶稣的趋势之间,还不如整天去骑旋转木马。何不去德累斯顿呢,我在那儿有一间工作室,我可以给您工作,很方便。我没看过您的作品,但是我相信您。去德累斯顿吧,住在那个小城挺好,和您能期望的小城愉快的生活一个样。你在那儿应有尽有,就是没有巴黎的愚蠢和慕尼黑的啤酒。”
他坐在那儿,冷冷地看着她。她就喜欢他说话的直截了当,就像在冲他自己说话。他是她艺术上的同行,但首先是她的同伴。
“不,巴黎——”他接着说,“它让我恶心。哼!什么爱[169]呀,我憎恶它。爱情,爱情[170],爱情[171]——所有语言里的爱字我都憎恶。女人和爱情——没有比这更乏味的了。”他叫道。
她听着有些不舒服,可这也是她的基本感觉。男人和爱情——没有比这更乏味的了。
“我也这么想。”她说。
“烦人,”他又重复道。“我戴这顶帽子或是那顶帽子,又有什么关系呢?爱情也是一样。我根本不需要戴哪一顶帽子,只是为了方便。要不是图方便,我也不需要爱情。告诉你吧,尊敬的小姐[172]——”说着,他往她跟前凑了凑,又飞快地做了个奇怪的手势,似乎要把什么打到一边,“尊敬的小姐[173],别介意——告诉你吧,为了小小的智性友谊,我会付出一切,一切,包括您全部的爱——”他的眼睛闪着隐秘的光,有点儿邪恶地瞧着她。“您懂吗?”他说着,微微一笑。“她是一百岁,还是一千岁,都没关系——对我来说都一样,只要她能理解。”说着,他一下子闭上了眼睛。